2022「國家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

2022「國家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

全國唯一國家級獎項,今年邁入第21屆,歡迎踴躍報名,角逐有藥物科技界諾貝爾之研發獎勵活動,邀請您共同展現臺灣研發能量與成果,111年度起特更名為「國家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以彰顯取得本獎之榮耀。本獎係為對致力於新藥物、醫療器材、相關產製技術之研發,以及配合政府推動相關政策成效卓越者,辦理迄今已邁入第21屆,頒發超過200個獎項,近年來申請案件數較以往大幅提升,109年申請案件更高達55件,創歷年來新高,110年徵件期間即使疫情嚴峻,仍以48件為歷年次高,顯現我國生技醫藥產業發展之潛能無限。

活動介紹


【國家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之由來】

本獎為國內唯一由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與經濟部共同主辦暨審查,並於民國90年辦理首次獎勵活動,獎項名稱原名為「衛福部/經濟部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111年度起特更名為「國家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以彰顯取得本獎之榮耀,希冀讓更多廠商能參與本獎,鼓勵將其所投入之新興藥品或醫療器材的科技研發成果,周知各界,展現國內醫藥生技產業創新能力與國際競爭力。


【獎項內容】

本獎係為對致力於新藥物、醫療器材、相關產製技術之研發,以及配合政府推動相關政策成效卓越者,辦理迄今已邁入第21屆,頒發超過200個獎項,近年來申請案件數較以往大幅提升,109年申請案件更高達55件,創歷年來新高,110年徵件期間即使疫情嚴峻,仍以48件為歷年次高,顯現我國生技醫藥產業發展之潛能無限。


本獎並依研發成果及效益分別授予金質獎、銀質獎及銅質獎。期透過公開表揚,鼓勵廠商投入新興藥品及醫療器材科技研究發展,提供更多優良產品供病患使用,擴展生技醫藥市場,創造臺灣生技品牌價值,提升生技產業國際競爭力。本次獎項依研發產品屬性分為:藥品類、醫療器材類及製造技術類等 3 類
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本獎,展現國內醫藥生技產業之創新能力與研發成果。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經濟部工業局。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111年7月15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

【公布日期】

得獎名單預計於民國111年12月20日前公布,將另行以書面通知得獎者參加頒獎典禮,領取獎座。
 

 

活動議程

壹、申請資格

一、 凡國內之藥物製造廠、醫療器材商及從事藥物研發或醫療器材創新科技研究發展之自然人、法人、學校、機構或團體皆可申請。

、 非個人之申請者,請檢附公司執照、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貳、申請條件及檢附資料

一、申請條件:依研發或製造之產品分為藥品類」、「醫療器材類」及「製造技術類3 類進行審查,請依下表各款條件提出申請(詳見更多資訊) 。

二、 檢附資料:請參閱3類「書面審查表」中各審查項目之佐證資料,並依申請資料格式依序檢附,所附資料不足以評估該項得分者,得以 0 分計。

三、 研發或製造之產品為醫療器材者,另檢附其圖式。

四、檢附專利權證明書、許可證或許可製售證明須經核發國家最高專利或衛生主管機關許可,非我國核發者,應經我駐該國外交、商務單位驗證。

五、上市國家之製造或輸入許可證、核准或登錄證明,發證日期須為民國108年1月1日後始可申請。

六、各項正式文件或試驗報告不得以內部擬稿或未經審查通過之文件取代之,申請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佐證資料之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七、所有檢附資料均為影本,並準備一式 7 份,分 7 份裝訂。

參、受理原則

將填妥之申請資料紙本一式 7 份,以及電子檔(含所有申請資料)光碟片一份,郵寄至「22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國家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工作小組收」,聯絡電話:02-2698-2989轉02155胡小姐。

※ 請先行確認送審資料齊全,如有缺漏一律以電郵通知補件,逾期未補正者,該項得分者得以 0 分計。

※紙本送審資料將於審查完畢後,逕以非密件方式回收銷毀,如需歸還,請檢附回郵信封及足夠郵資。光碟片由主辦單位存查,不予歸還。

肆、其他事項

一、 申請案件由經濟部、衛生福利部、科技相關代表、學術機構代表、工業界代表及有關學者專家遴選組成之藥物研發審議會審核,審核過程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作業。

二、審查項目及類別評分比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