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錯他山之石 制度彈性、審查從嚴

醫事司、食藥署雙軌管理 引領臺灣再生醫療產業

撰文記者 吳培安
日期2020-06-03
醫事司石崇良司長表示,特管法累積的細胞治療病患資料和追蹤結果,未來將會透過全國資料庫累積成大數據,進而調整出更適當、良好的政策。(攝影 / 巫芝岳)視覺設計/林嘉慶 美術設計/黃黛鵑

2013年是日本安倍政府公布「日本再興戰略」,將再生醫療與藥品、醫材並列生技產業再興的三大支柱的重要年份。不過少為人知的是,2013年同時也是臺灣再生醫療/細胞治療的重要分水嶺。如今「特管辦法」已經上路,正醞釀開放更多適應症的可能性;而無論業者和患者,都期待接下來的「再生醫療製劑條例」是否能儘速立法通過。


2013年,日本安倍政府公布「日本再興戰略」,同年,也是臺灣再生醫療/細胞治療的重要分水嶺。

臺灣細胞醫療協會秘書長林泰元表示,當(2013)年,「亞洲細胞療法組織(Asian Cellular Therapy Organization, ACTO)」第四屆年度論壇,在我國知名血液腫瘤專家陳耀昌醫師,以及時任ACTO主席的下坂浩洋博士共同促成下,選在我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竹南院區舉辦,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也受邀參加。

「當時,TFDA藥品組劉麗玲組長帶了10幾個人一起參加,並由林意筑科長給了一場演講。藥品組驚豔於日本再生醫學領域的發展,會後便開始全力琢磨。其後,臺灣再生醫療法規每年都會有一個大進展。」林泰元說。

經過5年,衛生福利部在2018年9月6日,將「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法)公布上路,有條件開放6大類型自體細胞治療技術,包括癌症病人的自體免疫細胞治療、周邊血幹細胞移植、脂肪幹細胞移植、纖維母細胞移植、間質幹細胞移植、軟骨細胞移植等。

雖然是初步開放,但特管法的上路,成為臺灣再生醫療產業發展、躍入亞洲前段班的關鍵楔子,也加速與日本再生醫療法規互相學習、交流,甚至讓日本大型企業深入臺灣合作的重要里程碑。

本刊也特別訪問了兩大主要引領臺灣再生醫療法規發展的監管單位首長:醫事司司長石崇良、食藥署署長吳秀梅,請他們分享目前臺灣再生醫療法規的現況,以及對產業發展的期許。

⊕ 醫事司石崇良司長
政府把關細胞治療 讓臺灣再生醫療更上一層樓

特管法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石崇良司長表示,從2018年9月6日到2020年5月6日止,總計收到了共計158項申請項目,其中佔最多申請比例的還是癌症治療,共93件;其次是骨關節疾病,共25件;第三多是皮膚和組織修復,共24件。(截至今年5月6日,衛福部收到的施行計畫案件統計,請參考表3–1 )

「從案件的申請數量來看,臺灣再生醫療發展算是蓬勃的,」石崇良進一步表示,因為很多患者的病況治療選擇有限,卻也沒辦法等,因此,衛福部開放「特管法」,就是為了讓這些治療方法在還沒等到查驗登記許可前,只要有潛在療效、安全性證據和科學文獻支持,「傷害風險必須低於疾病本身的進展風險」,就有機會可以透過醫療機構提前提供給患者。

「不過,很多新興醫療技術仍需要長時間累積實證,所以,申請和核准的趨勢,不會一下子就穩定成長,也會先經歷經驗累積的階段,然後才有機會成為常規醫療。」

石崇良也強調,特管辦法要求醫療機構來負責,禁止業者以商品廣告的形式宣傳再生醫療服務項目。

「醫生一定要和病人充分的溝通,讓病人了解可能的風險與機會,再讓病人做選擇是否接受治療。這樣或可以幫助一些沒辦法出國,但還有能力負擔自費療程的病人,可以不必冒著更大的風險到國外接受細胞治療。」他說。

「這樣的過程,也是這幾年衛福部一直在推動的『醫病共享決策』(Shared-Decision Making)概念。醫師提供充分透明的治療訊息,也傾聽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