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公佈:買賣人類遺傳資源處人民幣100萬以上罰款

撰文記者 李林璦
日期2019-06-11
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公佈:買賣人類遺傳資源處人民幣100萬以上罰款(圖片來源:網路)

昨(10)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將高度重視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問題,進一步加強包括「基因編輯」在內的生命科學研究、醫療活動的規範和監管,並在今年將加快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安全管理和生物醫學新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方面的立法。

中國司法部、科技部表示,中國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近年來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如不斷發生人類遺傳資源非法外流;人類遺傳資源的利用不夠規範與缺乏統籌;利用中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國際合作科學研究的有關制度不夠完善;暫行辦法也存在對利用人類遺傳資源的規範不夠、法律責任不夠完備、監管措施需要進一步完善等問題。

為解決這些問題,2016年1月,中國科技部便向國務院遞送了《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送審稿)》,後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草案)》。

但在賀建奎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發生後,司法部會同科技部根據最新情勢變化,再對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包括「基因編輯」在內的生命科學研究、醫療活動的規範和監管,中國國務院今年還將加快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安全管理和生物醫學新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方面的立法,與《條例》共同構成全流程的監管一條龍。

此次《條例》建構在1998年制定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施行經驗基礎上,從加大保護力度、促進合理利用、加強規範、優化服務監管等方面對中國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進行規範,除此之外,還加重了買賣人類遺傳資源的懲處,最高將處人民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之罰款。

  • 以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概述:

一是加大保護力度。中國將開展人類遺傳資源調查,對重要遺傳家系和特定地區人類遺傳資源實行申報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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