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是FDA治療產品辦公室(OTP)近期減輕先進療法開發法規障礙的一環。過去部分細胞與基因療法因製造問題影響核准進度,OTP去年9月已針對小型病人族群細胞與基因療法開發、加速再生醫療療法,以及核准後建議提出說明;FDA也於今年1月針對新型細胞與基因療法產品放行規格,公布更多彈性作法。
針對製造與品管,開發商可運用既有的分析方法、方法驗證、批次放行規格、穩定性及可比性資料,支持新產品開發。例如,若開發商已驗證可辨識關鍵細胞表面標記的流式細胞術檢測方法,該資料可作為類似細胞產品選擇身分鑑別方法的科學依據。此外,企業可引用公開取得的製造資料,作為選擇製造用關鍵試劑的依據。
若產品採用相同細胞擴增平台,開發商也可考慮在產品組合中,運用既有的製程參數、分析方法與製造資料。從已核准產品來看,吉立亞醫藥(Gilead Sciences)與必治妥施貴寶(BMS)等業者,已取得多項CAR-T療法核准,且部分產品使用相同細胞擴增平台。這類案例也反映,平台化資料能否跨產品運用,正成為細胞治療製造審查的重要議題。
針對體內(in vivo)基因編輯療法,草案指出,產品間的配方、製造流程、給藥途徑與劑量等相似性與差異性,將影響既有資料的可用程度。FDA表示,開發商也需考量體外(ex vivo)基因編輯療法的起始細胞材料,以及可承載體內基因編輯療法的脂質奈米粒(LNP)等因素。
整體來看,FDA正嘗試把逾40項細胞與基因療法獲准經驗,轉化為更可預期的開發路徑。OTP代理主任Vijay Kumar表示,運用既有知識不是降低標準,而是在維持安全性與療效要求下,提高整體開發效率。不過,此次文件仍屬草案階段,既有資料在個案中可支持到何種程度,仍待後續正式指引與實際審查結果觀察。
參考資料:https://endpoints.news/fda-details-flexibilities-for-new-cell-and-gene-therapies-to-leverage-past-data/
(編譯/高佳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