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驅動醫藥產業發展與監管治理專家座談會

資策會攜產業專家提建言 籲推國家級計畫、特色AI模型、AI認證

日期2026-09-04
EnglishFrenchGermanItalianPortugueseRussianSpanish
(攝影/李林娜)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於7月23日舉辦「AI驅動醫藥產業發展與監管治理專家座談會」,邀集衛福部食藥署(TFDA)藥品組邱仲宇審查員、博晟生醫董事長陳德禮、順天醫藥總經理葉聖文、安宏生醫科學長陳淑貞、以及誠昱生技共同創辦人暨北醫大醫學科技學院院長潘秀玲等產官學專家從新藥研發、臨床開發到法規審查,探討AI於醫藥產業的實際應用與監管挑戰。
 

AI進入藥品生命週期 現階段以藥物探索、文件摘要最具效益

 
首先,與談人針對AI在藥品生命週期中的應用進行分析。安宏生醫陳淑貞科學長與誠昱生技共同創辦人潘秀玲都認為,AI最大的價值在於加速藥物探索(Drug Discovery),可望大幅縮短研發時間並降低成本,但無法取代新藥開發流程,包括須經臨床前動物試驗及臨床一~三期試驗的人體研究,因此AI扮演的是「加速器」,而非「取代者」。


圖為:安宏生醫陳淑貞科學長。(攝影/李林娜)

博晟生醫董事長陳德禮則從企業應用角度來看,AI的核心價值仍在於協助節省時間、降低成本。他表示,目前AI已逐步導入文獻搜尋、候選化合物篩選及診斷預測等工作,但對多數臺灣生技公司而言,現階段最能立即創造效益的,仍是應用在法規文件與行政流程,例如協助完成國際共通技術文件(CTD)等申請文件的撰寫與整理。


圖為:博晟生醫董事長陳德禮。(攝影/李林娜)

順天醫藥總經理葉聖文則分享,雖然公司核心業務是新藥開發,但順藥並非直接用於藥物研發,而是導入臨床開發階段。目前順藥正與歐洲專注腦部影像分析的AI公司合作,透過AI演算法將一般低位階的電腦斷層掃描(CT)等醫學影像,轉譯為更具臨床意義的高階影像數據,從臨床試驗資料中找出過去難以察覺的特徵,再依據這些數據進行受試者分群(Patient Stratification),作為下一階段臨床試驗設計的重要依據。


圖為:順天醫藥總經理葉聖文。(攝影/李林娜)

TFDA藥品組邱仲宇審查員表示,國際監管機關近年已陸續導入AI工具協助藥品審查,其中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已推出內部生成式AI平台ELSA,但並非一推出就正式使用,而是歷經約一年、四個版本的持續迭代後才正式導入,可看出FDA對科學專業的高度重視,並十分重視人機整合。
 
他表示,TFDA近年已持續推動數位審查,包括建置ExPRESS線上申請與審查平台、推動電子化共通技術文件(eCTD)、導入電子結構化仿單,並持續研議AI輔助藥品審查機制,希望未來AI能協助減輕法規事務及審查人員的行政負擔。
 

AI落地具挑戰 資料品質、可信度、合作信任待突破


圖為:誠昱生技共同創辦人暨北醫大醫學科技學院院長潘秀玲。(攝影/李林娜)

對於醫藥產業導入AI過程可能出現的挑戰,潘秀玲指出,目前的AI多仰賴公開資料庫進行模型訓練,加上有專利限制,較難產生真正具新穎性的化學結構,最終僅能開發偏向Me-too產品,也難成為國際大藥廠青睞的授權標的。
 
因此,她認為AI新藥公司應建立更多高品質的內部數據(In-house Data),並透過平台驗證及認證機制,提高AI平台產出數據的可信度與法規接受度,才能真正發揮AI在新藥研發的價值。
 
在商業模式上,如何建立合作夥伴對資料安全及智慧財產權的信任?潘秀玲分享誠昱作法,當與合作夥伴共同開發特定標的(Target)時,雙方也會透過簽署排他或限制合作範圍等契約,確保特定標的的研究成果不會再提供給其他競爭對手。


圖為:衛福部食藥署(TFDA)藥品組邱仲宇審查員。(攝影/李林娜)

邱仲宇則表示,目前生成式AI仍存在回答錯誤或產生幻覺(Hallucination)的風險,在監管單位中,現階段在監管單位最適合的角色還是協助摘要整理,而非直接回答專業問題或作為審查依據。
 
他表示,監管機關對AI導入仍抱持相對保守態度,短期內不會將審查工作全面交由AI執行,而是優先應用於行政作業、文件摘要及協助審查流程標準化等工作。
 
他強調,「在技術成熟前,我們不一定要做第一個,可以做第十個」,也就是先觀察國際發展,待技術成熟、品質穩定後再導入,以兼顧效率與審查品質。
 

與談人提四大建言 推國家級計畫、特色AI模、跨域合作、AI認證

 
最後,多位與談人認為,面對國際大型科技公司與跨國藥廠投入AI藥物開發,臺灣不易在通用型大模型上競爭,應善用ICT、醫療及生醫研究基礎,聚焦特定疾病、蛋白標的或藥物開發流程等專業領域,發展具特色的AI模型,建立臺灣在AI新藥開發的差異化競爭優勢。
 
此外AI藥物開發需要長期投入,不適合以短期計畫評估成果,建議政府推動大型國家型計畫,整合ICT、生醫、醫學及學研資源,支持跨領域合作與人才培育,並建議將研發(R)與產業化(D)的績效應分開評估,避免以短期商業成果作為研究計畫唯一指標。
 
與談者指出,臺灣同時擁有ICT與生醫兩大優勢,但兩個產業文化差異大,缺乏長期合作機制與足夠誘因。建議政府透過專案補助、跨域平台及示範計畫,引導電子業、軟體業與藥廠共同開發AI藥物模型,發揮醫學與AI結合的優勢。
 
與談人也期許台灣建立AI藥品開發工具的驗證與認證制度,提高工具可信度與法規接受度。
 
不過,也有與談人提醒,美國、歐盟相關制度建立歷時多年,臺灣不宜完全複製一套新的制度,而應思考如何與國際監管接軌,例如參考美歐已完成的認證結果或建立互認機制,降低產業重複投入成本。
 
(報導/彭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