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大同:細胞治療安全查驗 按部就班沒有捷徑

撰文記者 吳培安
日期2020-10-31
阮大同/啓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責任編輯/吳培安

阮大同於美國賓西法尼亞大學取得生物化學暨生物物理博士學位,其後曾任職於美國德州大學醫學院病理系執行B型肝炎病毒研究;於瑞士羅氏(Roche)大藥廠美國加州研究中心,執行C型肝炎病毒藥物研發。

返臺後,阮大同加入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DCB),擔任研發主任,並籌建抗體藥物研發團隊,其後接任DCB副執行長。2016年10月,阮大同帶領DCB核心技術服務團隊,成立弘生技,為全臺首家以藥物品質暨生物安全為主的委託研究機構(CRO)公司,並在2019年新建全臺首家GMP病毒載體生產廠。


自衛福部於2018年9月宣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法)上路、開放六大項自體細胞治療計畫以來,臺灣便掀起一股細胞治療熱潮,許多生技公司和醫院紛紛投入特管法項目申請。

不過,目前特管法開放的細胞治療都屬於技術層次較低、沒有經過複雜程序的自體細胞治療;但西方國家所認定在未來真正有影響力的主流項目,其實是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CAR-T)、誘導性多能幹細胞(iPSC)這些技術層次較高的項目,就我所知,臺灣發展的業者非常少。

按部就班規劃  勝於一味求快

臺灣的細胞治療公司優點是敢衝、速度快,但是對技術的需求和掌握度不夠深,對藥物發展的法規要求也不是很了解,往往沒有先做好詳細的時程規劃,導致送件在即才想到要補東補西;或是寧可自己做,拿著不符合藥品優良製造作業規範(GMP)的製程,去挑戰GMP規範的審查。

以CAR-T細胞為例,CAR-T細胞的生產必須經過GMP規範的病毒製程,所以在規劃CAR-T產品的時候,就要挪出足夠的時間和資源準備。必要的時候,GMP可以委外。

在產業分工中,生技公司將自己做不到的項目委外是常態,所以,不應該跳過不做,或是想要降低門檻、規避法規要求,這在開發醫療產品上,是非常錯誤的認知。

與其想辦法減少法規要求的步驟,還不如充分了解法規的要求,按部就班、逐步完成,還更節省時間和金錢。

法規單位應與細胞治療業者攜手並進

啓弘面臨客戶遇到的一個困難,就是常常會問我們:為什麼GMP檢測的項目會這麼多?其實,那是法規規定。若不按照法規的檢查項目走,就會冒著無法通過的風險。

由於細胞治療是一項先進醫療技術,站在政府主管的立場,在還沒有充分的審理經驗、全盤了解風險之前,當然會先參考美國、日本等國的法規要求來審查,畢竟不能把國人的生命與健康放在第一線測試。

不過,法規跟產業其實是並行的。現在監管單位還沒有太多經驗,所以只能從嚴要求;等到以後有一、兩個產品上市了,並發展一段時間、能夠掌握風險時,法規上就可以彈性調整。

另一個啓弘遇到的困難,是客戶比較沒有醫療、醫藥產品開發的經驗。舉例來說,明明某個檢驗項目就是要花三個月,他們卻沒有預先規劃好研發時程,等送件時間快到了,才焦急的問:能不能一個月做完?

這代表業者太輕忽細胞產品發展的技術需求,而且對法規的了解不夠透徹,所以沒能在產品研發的常規步調上執行。

因此,期盼監管單位能與業者有多一些溝通管道,讓業者明白可遵循的規範,同時也讓審查標準更加透明化。

例如,國外的監管單位常常舉辦主題研討會,作為主管單位和業者交流的溝通平台,讓業者更了解主管單位的看法,以能夠提早做規畫,才不會審查時手忙腳亂。必要時,也可以向CRO公司諮詢,因為CRO公司通常對法規的掌握度比一般業者更高。

臨床試驗支持、醫藥產品化

才能打開市場創造利機

特管法終究還是基於恩慈療法的精神,讓沒有其他選擇的患者有獲得新治療的選項。但想要把細胞治療推向主流,還是一樣要藉由臨床試驗驗證、審查上市,才有機會拓寬市場接受度。如果少了臨床試驗的支持,醫師願意下處方的意願就不高,也沒辦法透過教學醫院大規模推廣,不可能擴大產業規模。

不過,我也認為國內市場對細胞治療的需求量並不大。以日本某家已經取得監管單位核准、做燒燙傷和軟骨修復細胞產品的公司來說,其一年營業額將近五億臺幣。

以日本人口年收入才五億元,那麼臺灣人口更少、需求量更少,又由幾家公司一起分食利潤,到底商機有多大、可以支撐幾家公司?

我建議,業者不要像以前的「葡式蛋塔」一窩蜂投入,還是得回到實際面,評估市場到底有多大,也必須考慮商業策略是要鎖定臺灣市場,或是成為國際市場的供應點。

再生醫療產業模式仍須創新

市場到底有多大,也會影響到電子業投入的意願。如果細胞治療的產品銷售量不多,由人工執行製程都還足足有餘,那還需要大量製造、導入自動化嗎?

就算可以用製程監控降低成本,但這樣的設備一年可以賣出幾台?如果在全世界賣不到千台、萬台的話,業者又如何回本?

臺灣之所以能有一家台積電取得成功,是因為製造技術領先全球,而且創造出一個前所未有的代工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但在再生醫療上,臺灣還沒有創造出什麼新的產業方式。

因此,現在就期許再生醫療將為臺灣帶來下一個台積電,可能還言之過早,因為,最終還是要回歸到技術面,或是產業模式的創新才有可能。

>>本文刊登於《環球生技月刊》Vol.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