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產業授權標的多元!新藥「接棒」、「共同」研發授權應注意哪些要點?

撰文特邀作者
日期2022-09-22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林金榮。

本文作者為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二十三年的律師生涯中,擔任8年的上市櫃藥廠法務長,並曾擔任智擎生技董事,以及創益生技總經理,經手諸多跨國及國內授權合約案件,包含Licensing in/out。從早期開發之Lead compound 、臨床試驗階段、至量產階段的CDMO共同開發皆有涉獵。並成功解決複雜之國際授權合約糾紛,為公司爭取到高達數十億元的授權利益!本文為作者基於公開資料整理出之個人見解,不代表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之立場。

林金榮/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責任編輯/彭梓涵


台微體近期授權國際藥廠Endo,並取得6.7億美元高額授權合約,刷新台灣新藥授權紀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林金榮表示,由於生醫與製藥產業的特殊性,在與國際大廠的授權案例中,既可將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作為授權標的,也可授權藥品製劑配方或藥證檔案等。
 
鑒於生醫產業授權標的多元性,林金榮律師也進一步分享2021至2022上半年台灣生醫產業對外授權案,以及不同形式新藥授權注意事項。
 

2021-2022台灣生醫6授權案 金額累積13.8億美元

 
根據資誠彙整各公司公開資訊整理的2021至2022上半年台灣生醫產業對外授權案,共有6件(見表),藥品類型包括:新劑型新藥、生物相似藥、新藥、新複方新藥等,授權金額落在400萬至6.7億美元之間,總金額累積為13.8億美元。
 
林金榮律師認為,藥品開發時程長且複雜,需大量成本、人力與專業,每個業者如何把產品推往取得藥證的終點,有不同打算、會選擇不同的商業模式。
 
雖然也有一些例外,如藥華藥的真性紅血球增多症(PV)新藥P1101便是採取自行研發、製造與上市銷售,但並非每一個業者都有能力單打獨鬥,將藥品從配方打拼到全球藥證的取得。
 
他也基於過往多年產業實務經驗,分類提出「接棒開發」、「共同開發」、以及「CDMO」三種類型的授權樣態與應注意事項。
 

接棒研發授權彈性大 審慎思考保留籌碼

林金榮律師表示,在「接棒開發的授權」方面,治療胰臟癌藥品安能得(ONIVYDE)就是最好例子。公開資料顯示安能得最早是由Hermes Biosciences開發,嗣於2001年間專屬授權由台灣東洋藥品在亞洲特定地區進行開發與商業化。
 
接著於2005年間,台灣東洋再將授權地位讓與其關係企業智擎生技後,Hermes與智擎更進一步達成授權協議,由智擎取得在歐洲開發與商業化安能得的專屬權利。
 
從授權合約的內容觀察,智擎主要負責授權地區內的一切開發行為,包括:製造、臨床與非臨床作業、主管機關許可等等,而Hermes Biosciences則負責在授權地區以外的一切開發行為。
 
林金榮律師也認為,在此接棒開發的授權模式下,授權標的通常較為廣泛,以此授權合約觀察,授權標的包括特定專利,以及一切有助於生產、使用或銷售系爭產品的資料、know-how、技術、設計、計畫、規格、樣品等等,使智擎生技在授權地區內得以充分採取相關開發與商業活動。
 
不過,林律師也強調,「交棒出去的藥品,也未必不能因為商業模式的轉變而調整」。
 
以安能得案例,由於Merrimack Pharmaceuticals於2009年10月間收購Hermes後,Merrimack即有意買回除台灣以外的授權地區的開發權利,並最終於2011年5月間,另與智擎簽署新約,由智擎移轉原合約下在歐洲以及台灣以外亞洲地區的開發權利,由Merrimack取回除台灣以外的全球開發權,惟臨床試驗仍繼續由智擎辦理。
 
雙方後續針對授權金、權利金等重新商議,其中包括了新約簽署當下的前期授權金(upfront license fee)共1,000萬美元、開啟三期臨床試驗的里程碑金500萬美元,以及再授權金與再授權收益分配等等,也創下國內藥廠第一個新藥授權的里程碑。
 
接著Merrimack也再次將美國與台灣以外地區的開發權利專屬授權交棒給Baxter,隔(2015)年Baxter也在第二季向歐洲藥品管理局提出藥證許可申請,安能得並在同年10月間陸續獲得美國FDA新藥核准以及台灣TFDA新藥查驗登記。但安能得授權路還未停止,Merrimack還在2017年4月3日,將包括安能得研發、製造、開發/商業化相關權利以及資產在內的資產與業務出售予法國醫藥公司Ipsen S.A.。
 
林金榮律師表示,這或許是安能得另一個接棒授權生意的考量,至於智擎交棒授權出去,除了豐厚的授權金利益之外,公司自己要留下什麼?也需事先周延考慮,方得確保智擎在授權地區內不受限的進行相關開發與商業活動。
 

共同開發授權案 需注意長久合作關係

而除了「接棒授權」外,林金榮律師說,也可選擇與其他業者一起合作完成開發與商業化的目標,由雙方各自貢獻不同的價值到藥品的開發案。該方式例如:台灣微脂體開發的TLC599長效緩釋配方關節炎止痛藥物。
 
該藥已於今(2022)年3月7日完成臨床二期試驗,並啟動臨床三期試驗。公開消息顯示,可能是為了提早佈局美國市場,台微體於今年6月13日與國際製藥大廠 Endo簽訂TLC599商業化合約,由台微體繼續負責產品的開發,Endo則主要負責在美國地區取得產品的法規許可及商業化運作;一旦獲得主管機關核可,Endo將獨家於美國製造、行銷、銷售和分銷TLC599。
 
公開資料顯示,透過授權,Endo可以進一步取得TLC599臨床過程以及過往一、二期臨床試驗的資料,以便Endo針對美國藥證取得盡早提出協助,此類授權模式常見於台灣藥廠尋找國際夥伴,適合研發型新藥公司。
 
林金榮律師說,共同開發模式是生醫業界常見模式,「應注意的是親兄弟明算帳,長久的合作關係要維持,里程碑金及將來銷售利潤的分配等授權金條件,雙方權利義務更應在授權合約中明訂!」
 

CDMO授權案例熱絡 引介專家事半功倍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廣為報導的「委託研究開發及生產」(CDMO)模式,林金榮律師指出,若按照《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等相關辦法,可見CDMO核心要素在於是否具備「關鍵製程開發」的能力。
 
有別於CMO單純代工製造的合作模式,CDMO增加了「D」之研究開發的工作能力,自然在製造獲利也應該大不相同。
 
他認為,這種商業模式,隨著台灣生醫製造業蓬勃發展也日漸興盛,不論是製造小分子的化學藥物,大分子蛋白藥物,或是新近的細胞製劑,為確保辛苦的研發製造心血獲得回報,他建議此部分授權,應尋求有實際產業經驗的授權律師、專家協助,幫助公司爭取應有的利潤。

2021至2022上半年台灣生醫產業對外授權案

藥品類型 公告日期 授權公司 授權標的 被授權公司 授權價值
新劑型新藥 2022/6/14 台微體 長效緩釋關節炎止痛藥TLC599 Endo Pharma 6.7億美元
生物相似藥 2022/3/9 台新藥 ADC生物相似藥TSY-0110 台康生 3,000萬美元
新劑型新藥 2022/3/5 漢達 多發性硬化症新藥 Tascenso Cycle Pharma 5,600萬美元
新藥 2022/2/22 浩鼎 OBI-833、OBI-999 香港康騰浩諾 2億美元
新複方新藥 2021/7/9 友霖 降血脂複方新藥 浙江京新藥業 2,800萬人民幣(約404萬美元)
新藥 2021/6/28 安成生 異位性皮膚炎新藥AC-1101
*完成部分動物試驗後因創響生物原因2022年提前終止
Inmagene Biopharmaceuticals 約4.2億美元
新藥 2021/6/3 台新藥 眼科藥物APP13007 武漢遠大醫藥 未揭露

資料來源:資誠彙整各公司公開資訊,且依公告期間先後排序(2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