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美(4728)董事長林協健辭任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21-10-12
公司異動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28 雙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0/12    發言時間    21:13:33
發言人    郭美幸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6-50532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異動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0/10/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0/10/12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林協健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應五位董事訂於110年10月13日舉行董事會
欲解任董事長而提具聲明辭任。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林協健董事長辭任董事長聲明:
壹、辭任董事長
就雙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齊國、金可眼鏡實業公司(法代蔡國洲)
代表人李宣進等五位董事聯名具函,徒稱本人為董事長與董事會溝通互動不良、
董事會效能不彰、有礙董事會治理效能云云,並訂110年10月13日共同舉行董事會
欲解任本人董事長職位乙事,固然所稱有所不實,平添情緒,惟本人向持大智者
謙和,大善者寬容,大成者謙遜平和,面對強迫更應具不卑不亢之志,故為雙美公
司善計,雅不願雙美公司沈淪陷入結夥搶奪之爭鬥循環。是以本人前雖接獲連署書
,但未提法律作為予以對抗,更且救本人因故而匆忙接下之董事長職位職務,仍善
盡職責到最後時刻,期望能夠對公司員工與股東有最好的交代。今情事既如此,則謹
聲明本人自雙美公司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時起辭任董事長乙職。
又為雙美公司員工與股東考慮,本人並有數語聲明如后,並請同步於重大訊息公告中
述明之。
貳、聲明
一、本人正式就任董事長期間雖僅4個月有餘,但至少已有作為:1、為雙美公司引進
正規專業財會人員,有效因應財報問題與內控專案,並且確實提升財報編制暨應對主
管機關要求的能力。2、合理調配銷售區域,改善市場缺針情況。3、調整生產及接單
流程,大幅提升產能效率。4、檢視且持續改善出貨流程,大幅節省物流運費等不當
開支。5、接手改善並持續新廠建設,且比較市況引進自動化設備。6、舉辦本地醫師
座談會,深化與醫療機構間交流。7、舉辦主管共識營,確立願景目標並強化經營團隊
向心力。在在可以明證,本人對於雙美公司員工與股東盡心盡力,也確實有效協助雙美
公司度過當下難關。
二、前因林齊國前董事長於110年4月27日突然辭任董事長職務,繼而公司前財務主管
於110年5月10日辭職(翌日110年5月11日即討論決議110年第一季財報之董事會日期)
,本人為維護股東權益,不得不臨時暫代行董事長職務,避免了財報無法提出之危機
,繼而經董事會選舉而接任董事長職務。而因108年9月蔡國洲前董事長與李宣進前總
經理期間,任命一位邵翔先生為北京子公司代表人,繼而邵翔先生不知基於什麼原因
,竟於108年9月23日通知公司人員將原發往北京子公司之膠原蛋白針4,280劑轉送至
上海,其後該膠原蛋白針4,280劑更不知所蹤,且查詢不著因何竟將如此龐大數量針劑
發送給未與本公司有銷售合約之人收取,且也不曾交回該筆針劑之價金予公司,而目
前邵翔先生也不知所在,未有交代。就此,前董事林泉源先生曾於109年3月26日提案
請董事會決議對蔡國洲前董事長、李宣進前總經理提出民事與刑事追訴進行調查,本
人於當時也表達應有公正單位查明以維護股東權益,之後董事會雖決議先行在北京處
理,可惜各項爭議事件經董事改選、林齊國前董事長、本人接任董事長至今二年,竟
無任何完整調查報告與訴訟結論。一直以來,本人基於維護股東權益之立場,認為前
開問題涉及股東權益,不應該視而不見,所以在接任董事長之後,在依據主管機關要
求辦理內控專案時,原來也期望可以併調查釐清蔡國洲前董事長、李宣進前總經理、
邵翔先生任職期間有關針劑指示轉送以致不知所蹤之問題,奈何正在本人配合內控專
案開始之際,林齊國前董事長與金可眼鏡實業公司(法代蔡國洲)代表人李宣進等董
事即連署要解任本人董事長職務,更定於10月13日聯合舉行董事會要解任本人董事長
職務。而本人自接任董事長雖只有短暫四個月時間,但無論是委任財會專家接手處理
財報重編影響評估的爭議問題、建立子公司內控制度,或者建立產銷制度,所為均對
得起股東,但還不能釐清蔡國洲前董事長、李宣進前總經理、邵翔先生任職期間的各
項疑義,本人感到非常遺憾也很可惜。而且也認為本人被林齊國前董事長與金可眼鏡
實業公司(法代蔡國洲)代表人李宣進等連署要解任的理由有非常不合正理之處,但
為免循環爭端,不得不辭任董事長職務,故提具辭任如前。又無論如何,為維護股東
利益,本人特予呼籲,後續接任董事長仍繼續調查釐清,有責則追究之,無責則免除
各種猜疑,且請後續接任董事長之董事採取有效手段避免公司在大陸的經營利益出現
風險。總上,不得不懇請公司發布董事長辭任重大訊息時,基於維護股東利益之立場
,併行公告本人前開辭任相關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