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66 創益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1/25 發言時間 15:25:11
發言人 簡重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7339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事實發生日、變更承租 範圍、租約金額及使用權資產金額)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0/10/22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09/12/22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台北辦公室︰
每坪租金1,398元,坪數(含公設)168.11坪。
停車位租金(汽車車位2個,機車車位6個),每月4,500元。
(2)台中辦公室︰
每坪租金450元,坪數(含公設)11坪。
(3)高雄辦公室︰
每坪租金600元,坪數(含公設)14坪。
(4)使用權資產金額為6,212,240元。
(5)每月租金新台幣263,318元整(未含營業稅)
除前述租金外,台北辦公室每月應另依使用坪數分攤水電費及管理費。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台中辦公室︰
每坪租金450元,坪數(含公設)11坪。
(2)高雄辦公室︰
每坪租金600元,坪數(含公設)14坪。
(3)剩餘租賃期間︰110/11/10-111/12/31。
剩餘使用權資產金額為455,329元。
(4)每月租金變更為新台幣19,300元整(未含營業稅)。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因營運規劃搬遷台北辦公室,搬遷後之台北辦公室承租總坪數及每月租金與搬遷前
差異並不大,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