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醫(4116)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日期2024-02-29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6 明基醫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2/29    發言時間     20:02:51
發言人     吳淑晴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5533(5893)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一一二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符合條款    第  16款    事實發生日     113/02/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2/29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2/06/09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民國112年06月09日股東常會通過於普通股不超過6,637仟股額度內,
    授權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案。
 (2)上述募資事項於民國113年股東常會前一日未辦理完成之額度,自民國113年股
    東常會開會之日起取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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