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瑞(6472)向保盛藥業取得桃園市建物資產(補充)

日期2026-09-07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72 保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9/07    發言時間    14:54:11
發言人    王錦菊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主旨    (補充公告)公告本公司變更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9/07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13/12/18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交易相對人:保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關係人)
標的物之名稱:桃園市中壢區自強四路3-1號之建物及其附屬建物設備與
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17號之建物及其附屬建物設備
租賃面積:依合約約定之生產廠區租賃範圍
租金金額:每個月新台幣1,837,500元 (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約當新台幣97,792,940元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交易相對人:保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關係人)
標的物之名稱: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自強四路3之1號土地廠房及其附屬建物設備
租賃面積:依合約約定之生產廠區租賃範圍
租金金額:每個月新台幣597,45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約當新台幣22,452,650元(暫定)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不適用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將依不動產處分之過戶完成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