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產業發展刻不容緩

臺灣「未來醫療」需要國家級戰略

撰文記者 吳培安
日期2020-12-10
《未來醫療:再生醫療發展與趨勢》

全球再生醫療產業如火如荼發展。臺灣雖然已經訂立《特管辦法》、開發六大細胞治療技術,但仍有賴國家級戰略的制定,結合自身優勢、發展創新再生醫療技術,成為全球再生醫療重要夥伴。

作者/林世嘉   責任編輯/吳培安


二十世紀是藥物治療的時代,二十一世紀則是再生醫療(Regenerative Medicine)的時代。隨著細胞治療於國際上的發展越趨成熟,美、日、歐等國藥政主管機關,近年來陸續核可細胞治療藥物之上市,並研擬符合新興治療技術及產品發展特性的管理措施。

全球市場對於再生醫療的期待持續增長,除了近年陸續有多項再生醫療產品在全球上市外,國際大廠也紛紛透過併購、投資等方式布局再生醫療市場,逐漸形成全球的再生醫療產業鏈。

美FDA前局長大力加持 全球再生醫療快速成長

因應再生醫療技術快速發展,各項技術逐漸成熟,再生醫療市場在全球正快速地成長當中,預期全球再生醫療市場價值於2050 年到達3,800 億美元,尤其在前美國FDA 局長Scott Gottlieb 的大力支持下,提升了再生醫療的市場信心。

Scott Gottlieb 前局長首先在2018 年的北美生技展(BIO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上表示,FDA 預計在2022 年以前核准40 種細胞及基因療法;而後,更於2019 年1 月發佈政策聲明,由於FDA 已經收到許多有關細胞及基因治療的新藥申請,而且預期到2020年底每年還會收到200 個新藥申請,再加上現有的逾800 個跟細胞及基因相關的新藥申請。

FDA預期,到2025年每年將通過10~20 項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此消息鼓舞了全球再生醫療市場的發展,因此可以看到2030年全球再生醫療市場價值預期攀升到1,200億美元,與2020 年的100億美元成長相比將近12倍!此種爆炸性的成長,代表全世界有很多產品正在研發及等著被核准。

(編按:截至2020年中,全球再生醫療產品於主要先進國上市者至少72項,主要上市地區為美國、日本、韓國及歐盟等地。)

借鏡日本雙軌制  衛福部帶頭建立再生醫療管理制度

日本在2014年施行《再生醫療等安全性確保法》及《醫藥品、醫療器材和其他治療產品法》,促進細胞治療於日本的臨床應用,甚至吸引許多臺灣患者赴日接受治療。

為了在適當的法規管理下,盡早開放安全無虞的先進治療給迫切需求的患者,病患團體、醫界團體及產學界代表,與衛福部著手規劃再生醫療及細胞治療領域之法規管理制度。

其參考日本雙軌制之設計,於臺灣採用「醫療技術」及「製劑產品」兩軌管理,遂於2018 年9 月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公告開放六項細胞治療項目供醫療機構申請。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亦於2018 年提出《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該法案於10 月獲行政院通過,截至本書完稿之時仍在立法院審議。

臺灣再生醫療產業發展的挑戰

我國目前已有的再生醫療領域技術,主要來自於過去發展細胞儲存行業,包含冷凍保存、細胞分離等技術,皆建立在細胞儲存多年之經驗。不過,針對開創性的創新再生醫療技術,無論在組織工程、細胞培養、細胞誘導、細胞加工等關鍵製程,皆尚未有較突出的關鍵技術帶動產業鏈發展。

在製程衍生工具的部分,臺灣有許多優秀的材料、化纖、化工人才,過去多投入半導體製程之研究,未來應可強化相關人才於細胞製程材料之研究,發展組織與再生技術的產品。

在量產的產業化發展方面,則缺乏商業化的細胞量產設施,亦未有國內自產的高規格的自動化與封閉式細胞操作設備,或是大型的委託開發與製造廠(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 CDMO),來支援大量細胞需求的供給。

在冷鏈物流方面,亦缺乏國內物流業者及國內自行研發之低溫控制運輸箱。這些潛在的產業缺口正是未來可以強化的發展方向。

必須制定國家級戰略 方可實現再生醫療願景

綜觀臺灣當前的再生醫療產業鏈,已逐漸形成密不可分的合作網絡,在《特管辦法》的六大細胞治療技術開放後,更鼓勵了各界對於再生醫療領域的關心與討論。

在臨床面,越來越多醫院成立細胞治療中心;在研究面,亦有設立專款計畫推動,但與其他領域類別化,相對匱乏;在產業面,相關業者意識到必須互相合作才能降低製程成本,而開始有更細部的產業分工,如:品質檢測、細胞檢測、細胞製備等雛形出現。

然而,臺灣的再生醫療產業鏈仍在起步階段,各個環節仍有缺口,尤其在臺灣生技企業多為中小企業、新創企業的情況下,如何布局我國再生醫療產業鏈,需要更上位的政策指導。

分析再生醫療產業化的進程,可分為五大階段,分別為:(1)基礎研究;(2)臨床試驗;(3)申請/取得許可;(4)產品生產與(5)上市與監測。

為健全臺灣再生醫療發展環境,應先盤點我國當前於五大階段中各階段之現況與缺口,並以盡早實現商品化應用及產業化規模為目標,設計全盤中長程規畫。

而上述的再生醫療產業化各階段議題,同時涉及科技部、衛福部、經濟部之業務,更需要跨部門溝通推動產學合作,在病患安全無虞下加速再生醫療產業化的發展,因此更應制定國家級戰略,推動專款基金,集中發展相關的基礎研究、基礎環境、轉譯應用與產業化技術。

有鑒於此,本書提出「臺灣再生醫療2025願景」,以期在科學為基礎的管理架構下建置完善的發展環境與制度,確保病患安全並提供高品質的再生醫療,同時結合臺灣生技與ICT產業發展再生醫療產業價值鏈,使臺灣成為全球再生醫療重要夥伴。

>>本文刊登於《環球生技月刊》Vol.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