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科技深水區 各家醫院有內幕

之三:各家醫院有不同內幕

撰文編輯部
日期2019-12-02
林口長庚醫院「醫病共享決策平台」讓病人在候診時可透過互動機器人與觸控介面預先自評病灶與疾病狀況,促進醫病溝通。(攝影/彭梓涵)

智慧醫療科技當道,各界也都看好智慧醫療前景,許多家醫院在發展醫療科技不遺餘力,卻在落實到醫療端的現實面上,仍有許多難言的挑戰。

多數醫院積極佈局醫療科技並投入培育人才,但也有一些醫院可能仍停留在觀望或口號的階段,擁抱創新醫療科技的態度與決心讓人質疑。或許醫院是個很封閉且重視倫理的體系,但本刊在進行訪查跟醫院接洽的過程中,也遇到一些醫院乖舛的回應。

多數醫院非常快速且詳實的回應本次的議題,並且樂於分享醫院發展科技的成果,毫無疑問的,這些醫院都將醫療科技列入發展重點,甚至不惜重金打造。

但有醫院每次都很直接婉拒訪查表示:「因為層級關係我們沒有權限回答」就掛上電話 ;有的醫院要求正式發函郵寄公文,而公文往來各部門需要約一個月時間,所以無法協助。

有醫院表示,這部分沒有統一負責的部門,但樂於協助轉給可能的相關部門;也有醫院直接表示「我們只接受某媒體訪問」;甚有區域醫院的官網總機,始終沒人回應……

法規和人才難解習題

本刊匯總各方式訪查回應的資料,歸納醫院於醫療科技投入時,主要的挑戰,包括「法規阻礙」、「科技難落實臨床」、「組織間溝通不易」、「跨領域難整合」問題。

包括臺大醫院、高雄榮總、奇美醫院、亞東等醫院皆認為「法規障礙」與「科技落實臨床」是醫療科技投入最大挑戰。

臺大醫院醫務秘書賴飛羆過去曾接受採訪表示,「雖然各大醫院積極佈局AI,但目前尚未核准任何醫療AI軟體。主要就是因為臺灣法規走得較慢,這對醫院來說,若想導入決策支援產品來推動轉型就有所限制。」

相較於美國FDA開始對於數位醫材審批,臺灣才正開始檢討與修改人工智慧科技對「個資法」、「醫材法」等法案內容。

特別是醫療個人資料於個資法的分類中,屬於特殊個人資料,具敏感性,目前僅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使用,且法律也明文規定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或蒐集必須以無法辨識當事人為前提。

至於「醫材法」方面,現階段許多醫材與電腦軟體結合透過AI來協助疾病判斷,食藥屬為國人於使用上安全性,已經公告「醫用軟體分類分級參考指引」和「醫療器材軟體確效指引」等法規要求。

但包括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曾指出,臺灣衛福部在智慧科技法規認證上,目前態度仍是希望業者先拿到美國FDA許可,再回臺灣拿許可。

除了法規挑戰外,長庚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