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9)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再生醫療雙法草案,包含《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條例》兩草案已完成審查送出,且達成共識、不須黨團協商;此外,衛福部也表示,預計在下週將會公布《特管辦法》中有關癌症細胞治療的成效報告。
據悉此次討論過程中的主要爭議點及相關決議,首先是「初步療效」的刪除,針對再生醫療可免除人體試驗的條件,以恩慈療法及特管辦法已核准執行項目為限;其次是考慮到異體異種細胞的未來性,在此次草案討論中並未加以排除,並擬在未來納入再生醫療法管理。
第三項則是細胞治療的提供者排除胎兒,以避免道德爭議,另外若再生醫療組織/細胞提供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受輔助宣告或無行為能力、受監護宣告、無意思能力的成年人,其生命同意書新增公證程序,以保障其權益。
臺灣細胞治療從研究到產業走了將近20年,倘若再生醫療雙法通過,不僅有助於再生醫療在治療上的規範、保障民眾治療權益,也將為產業提供明確的「遊戲規則」。
本刊也於Vol.109期封面故事《臺灣細胞治療20年,走了多遠?臨床試驗現況盤點》中,彙整了國內31家生技公司、共計65件臨床試驗案,帶您了解國內在再生醫療臨床開發的最新進展。
延伸閱讀:
Vol. 109 臺灣細胞治療20年,走了多遠?臨床試驗現況盤點
https://news.gbimonthly.com/tw/magazine/show.php?num=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