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36 永鴻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11/26 發言時間 16:09:13
發言人 鍾威凱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6216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11/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6,42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4,200,000元整(以面額計算)。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 25.22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臺幣
161,912,400元,惟實際發行價格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法令
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42,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5,778,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642,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
5,778,000股為配合辦理上市需要,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2年6月29日股東
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並全數委由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
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
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決議通過。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基準日、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其他相關事宜,或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基
於營運評估及其他因應客觀環境變化需求而有修正之必要,暨其他未盡事宜之處,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公司股票上市前之
相關事宜,含終止興櫃轉上市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