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1770 信東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6/01 發言時間 09:54:15
發言人 柯彥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12131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有關事項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6/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6/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0年05月31日截止,
經查尚有部份原股東尚未繳納,特再催告。
3.因應措施:爰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催告繳款期間自
110年06月01日至110年06月30日止。尚未繳款之股東,如有認股意願,敬請
於上述時間內來函加蓋原留印鑑,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室以憑辦理,逾期
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洽詢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22號 電話:03-3612131分機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