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華(4172)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股份註銷,減資基準日8/10

日期2022-08-0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72 因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8/02    發言時間    17:16:23
發言人    郝為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6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 股份註銷之減資基準日案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8/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02
2.減資緣由:本公司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未達成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定
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42,500元
4.消除股份:4,250股
5.減資比率:0.0049%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66,930,5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1/08/1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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