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碩(6491)向智商院提永勝光學、海昌隱形眼鏡專利侵權訴訟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24-05-03
個股資訊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91 晶碩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3    發言時間     15:01:36
發言人     王景祥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298808
主旨      本公司對永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及海昌隱形眼鏡有限公司, 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符合條款    第  2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3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永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及海昌隱形眼鏡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待法院分案
4.事實發生日:113/05/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緣本公司發現永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所製造之海昌等品牌之
隱形眼鏡產品,均涉嫌侵害本公司發明專利。為避免本公司專利權繼續遭受損害,本
公司今(113/05/03)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永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及海昌隱眼鏡有限公司製造與銷售之多款產品,均落入本公司所擁有之中華民國
第I634205號「用以處理隱形眼鏡之溶液」及中華民國第I671086號「眼科產品及其眼科
組成物」發明專利之權利範圍,共同侵害本公司之專利權。
本公司為杜絕同業侵權惡習、避免渠等持續侵害本公司智慧財產權,同時維護本公司
基於長期投入研發所產生的競爭優勢,乃訴請法院判命前述被告排除及防止侵害專利權
的所有行為,並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股東權益。
6.處理過程:由法院依法審理中。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依重大訊息揭露相關規定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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