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到7/20止)2021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

(只到7/20止)2021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

全國唯一由中央機關衛生福利部與經濟部聯名主辦,今年邁入第20屆,歡迎踴躍報名,角逐有藥物科技界諾貝爾之研發獎勵活動,邀請您共同展現臺灣研發能量與成果。

活動介紹

「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全國唯一由中央機關衛生福利部與經濟部聯名主辦,今年邁入第20屆,歡迎踴躍報名,角逐有藥物科技界諾貝爾之研發獎勵活動,邀請您共同展現臺灣研發能量與成果。

本次獎項將依研發產品屬性分為藥品類、醫療器材類及製造技術類等 3 類,並依研發成果及效益分別授予金質獎、銀質獎及銅質獎。期透過公開表揚,鼓勵廠商投入新興藥品及醫療器材科技研究發展,提供更多優良產品供病患使用,擴展生技醫藥市場,創造臺灣生技品牌價值,提升生技產業國際競爭力。
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本獎,展現國內醫藥生技醫藥產業之創新能力與研發成果。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經濟部工業局。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109年7月20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

【公布日期】

得獎名單預計於民國 110 年 12 月 20 日前公布,並另行以書面通知得獎者參加頒獎典禮,領取獎座

 

活動議程

壹、申請資格

一、 凡國內之藥物製造廠、醫療器材商及從事藥物研發或醫療器材創新科技研究發展之自然人、法人、學校、機構或團體皆可申請。

、 非個人之申請者,請檢附公司執照、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貳、申請條件及檢附資料

一、申請條件:依研發或製造之產品分為藥品類」、「醫療器材類」及「製造技術類3 類進行審查,請依下表各款條件提出申請 。

二、 檢附資料:請參閱「書面審查表」中各審查項目之佐證資料,並依申請資料格式依序檢附,所附資料不足以評估該項得分者,得以 0 分計。

三、 研發或製造之產品為醫療器材者,另檢附其圖式。

四、檢附專利權證明書、許可證或許可製售證明須經核發國家最高專利或衛生主管機關許可,非我國核發者,應經我駐該國外交、商務單位驗證。

五、上市國家之製造或輸入許可證、核准或登錄證明,發證日期須為民國107年1月1日後始可申請。

六、各項正式文件或試驗報告不得以內部擬稿或未經審查通過之文件取代之,申請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佐證資料之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七、所有檢附資料均為影本,並準備一式 7 份,分 7 份裝訂。

參、受理原則

將填妥之申請資料紙本一式 7 份,以及電子檔(含所有申請資料)光碟片一份,郵寄至「22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工作小組收」,聯絡電話:02-2698-2989轉02250孔先生、02155胡小姐。

※ 請先行確認送審資料齊全,如有缺漏一律以電郵通知補件,逾期未補正者,該項得分者得以 0 分計。

※紙本送審資料將於審查完畢後,逕以非密件方式回收銷毀,如需歸還,請檢附回郵信封及足夠郵資。光碟片由主辦單位存查,不予歸還。

肆、其他事項

一、 申請案件由經濟部、衛生福利部、科技相關代表、學術機構代表、工業界代表及有關學者專家遴選組成之藥物研發審議會審核,審核過程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作業。

二、審查項目及類別評分比重如下:

 

捌、檔案下載
報名程序說明

步驟1、請點選申請簡章」,詳閱相關辦法。

步驟2、請點選線上報名,填寫基本資料以完成線上報名;

步驟3、請務必點選 資料下載專區,下載制式表單,並依格式需求填具與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步驟4、務請於報名後,10工作天內提交紙本、電子檔、參賽同意書(以郵戳為憑)之申請資料,郵寄至221新北市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工作小組收。

提醒您~若您於7月7日以後線上報名者,請務必於7月20日17:00報名截止前(以郵戳為憑)提交。感謝您的合作!

步驟5、歡迎來電藥物科技發展獎小組確認是否線上報名成功,提交資料是否已經寄達;聯絡電話:02-2698-2989轉02250孔先生、02155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