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策會提6 項政策建言 回應食安大火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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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文 / 編輯中心

回應近來食安的燎原大火,生 策會和生策中心於11 月22 日舉辦 「2013 台灣食品風險管理論壇」。 會中,產官學界代表考量食品安全的 產業、政策及民眾教育各面向,整合 出6 項建言。食藥署長對此表示,將 於年底前考量事項的先後,盡快納入 食安控管體系執行。

在食品製程管理方面,首先應加 強食品原料暨添加物風險評估,即參考國際標準和評估人體攝入容許量, 系統性對食品內容物中可能的有害化 學物質分級管制,並訂定標準檢驗方 法,配合修訂CNS 等標準。

而食品產製源頭管理系統方面, 建議立即實施食品GMP 為全工廠、 產品認證體系,建立從來料管制、全 生產流程、成品分析、到獨立品管檢 驗等的多層次安全檢控系統,並推動 食品技師簽證制度。

另外,在食安事件的政策應對方 面,首先,建立雲端食安警示系統, 整合跨部會認證標章和驗證體系的資 訊,定期查核比對,主動偵測潛藏問 題。讓產銷端自消費者端能即時掌握 食品安全訊息。

並建立食安事件風險等級,納入 量化觀點、短中長期危害程度、受影 響範圍等,並依國內外科學及臨床實 證進行判別與公告,以利對民眾的風 險溝通。

再制訂食安事件標準作業流程, 包含食安事件風險等級判定、危害評 估、檢驗程序、流向追蹤、回收下架 等標準作業流程,依據科學實證資 料,採納專家意見進行資訊報導和應 對措施,避免誤導事件本質,重挫民 眾信心與產業發展。

最後,在大眾教育方面,建議將 國民食品安全與營養教育納入基礎國 民教育與大專院校通識教育課程,加 強民眾食品風險觀念。食安事件發生 時,應落實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 條, 對大眾公布完整檢驗方法、檢驗單位 和判讀依據,避免因人云亦云造成民 眾恐慌,混淆食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