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代表為藥廠與醫院之間的重要橋樑,惟因缺少規範與約束,當中不少人淪為拉關係、送回佣的「藥托」,成為抬高藥價的其中「一環」。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於2月9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醫藥代表往後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杜絕以藥養醫的現象。
醫藥代表(propagator)制度在台灣稱為propa(藥廠業務),在80年代引入中國,第一批從業員多半由臨床醫師轉職,起初只是提供藥品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