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9)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了最新藥物「風險管理計劃」(RMP)指引草案,用來應對藥物短缺、製造品質等相關問題。其共列舉了3類藥物,必須遵照國際醫藥法規協和會(ICH)指導原則中的風險管理規範,另7類則為「建議管理」藥物類別。
該草案列舉3項需要風險管理的藥物類型,包括:
1. 維繫生命所需的藥物與原料藥
2. 用於預防或治療嚴重疾病的藥物(含緊急醫療護理或手術用藥,或突發公衛事件相關的重要藥物)
3. 以上藥物相關的製備或給藥用醫療器材
FDA表示,其建議依據ICH指導原則中的「Q9品質風險管理」為主要架構進行管理。此外,FDA也列舉了以下7類藥物,非絕對要求、僅建議遵守風險管理規範:
1. 罕見疾病用藥
2. 缺乏合適替代品的藥物
3. 人體健康因受生物、化學或放射性物質影響,所需使用的醫療對策(包括:自然發生的疾病、國安危機或恐怖攻擊等)
4. 單一來源的藥物
5. 產品供應鏈中,僅只有一家原料藥廠已通過成品藥物製劑(FDF)機構的品質認證者
6. 過去5年內,製造藥物的設備或實驗室,曾被歸類為官方行動指示(Official Action Indicated, OAI),且在供應鏈中無其他製造設施可進行該操作者
草案中也闡明了如何評估製造過程與供應鏈的風險,並同時瞭解市場的脆弱性。
FDA也坦承,這些風險管理計劃可能給製藥公司或其他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s),帶來巨大的財務負擔,但其認為該規範仍是能主動辨別、評估,並減輕藥品供應中斷的一項手段。
草案中指出,在2012年《FDA安全與創新法案》(FDASIA)的頒布下,藥物短缺的情況在2011年達到高峰後已隨之下降,並於2015、2016年達到低點;然而,從2018年至今,藥物短缺仍情形維持相當,且短缺持續的時間還在不斷增加中。
FDA指出,造成藥品短缺的原因,包括:藥物品質問題、供應鏈因自然災害貨供應商停產等原因中斷,以及對於藥品未來需求、藥物是否退出市場情形難以預測等。
參考資料:
1. 草案原文:https://www.fda.gov/media/158487/download
(編譯/巫芝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