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7),“聯邦公報”宣布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與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將整併NIH和重組DNA分子計畫顧問委員會(Recombinant DNA Advisory Committee, RAC),不再要求RAC對人類基因治療方案進行審查,並擴大機構生物安全委員會(Institutional Biosafety Committee,IBC)的職責,將對人類基因治療進行地方性監管,盼能加速提供安全有效的基因療法。
多年以來,隨著基因療法的不斷演進,美國聯邦政府也建立相應的監管政策(見下圖時間軸)。
NIH-FDA人類基因治療監管史(圖片來源:《NEJM》)
NIH在1974年成立RAC主要針對重組DNA實驗的安全性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