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遠距醫療雖在疫情下向前邁進一步,但仍有許多挑戰,遠距醫療的未來應用情境與法規趨勢該如何發展?石崇良指出,去年12月8日公告了《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的修正草案,放寬醫院可找專業機構協助架設電子病歷資訊系統,且可上到雲端,並跨機構交換或利用,盼能助攻台灣遠距醫療的發展。
石崇良表示,《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今年1月1日上路,新增許多產業為獎勵範疇,包含再生醫療、精準醫療與數位醫療,在資金投入、租稅、研發上都有許多引導措施,台灣生醫政策逐漸走向精準健康方案。
石崇良表示,而台灣的智慧醫療政策從1987年建置全國醫療資訊網,到近年推動建立醫療影像跟電子病歷的傳輸與交換,最終目標都是數位轉型。
新冠疫情下最大的影響就是加速了遠距醫療的實現,據統計,全球遠距醫療應用成長最高峰是在2020年4月時,雖然現在已有些微下降,但跟疫情前相比,還是高出38倍,看來遠距醫療是勢在必行。
各國都放寬遠距醫療法規的限制(資料來源:衛福部整理)
在1986年的醫師法第11條規定中,明定醫師必須「親自診察」才能施行治療、開立處方箋或交付診斷書,但偏遠地區有特殊、急迫情形才得以通訊方式診察;之後陸續有鬆綁,2006年推出山地離島及偏僻地區通訊醫療規定、2018年推出通訊診察治療辦法,2020年因疫情函釋放寬通訊診療治療辦法。
不過,石崇良指出,在疫情期間執行遠距醫療還是發現三大問題,分別為執行遠距醫療行為、線上開立處方箋、調劑/送藥。
盤點目前台灣醫院視訊診療服務流程,發現從預約看診、線上診療到繳費與領藥,各環節不具接續性,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例如,開立處方箋都還是用郵寄,石崇良形容,「就像是在高速公路上面騎腳踏車。」
此外,繳費、過卡、領藥都要到醫院處理,等於遠距醫療只做了一半,繳費未來可運用電子支付等方式解決。
台灣醫院遠距醫療服務的使用者體驗(資料來源:衛福部整理)
石崇良表示,遠距醫療是否能成為新常規?未來將會推以區域聯防為主軸的遠距醫療照護網絡,其中分為兩大重點,一個是以醫學中心/區域醫院為中心,在急重症醫療上運用遠距,例如全台半夜各專科值班的醫師很多,可以搭配遠距醫療,使用遠距照會、區域聯防、綠色通道、轉診監測等方式進行。
另外一個則是以基層診所/醫療群/衛生所為核心,搭配遠距諮詢、遠距藥局等手段。
石崇良表示,但要走到這樣的願景,還有許多法規需要鬆綁,在遠距會診/諮詢上,牽涉到《醫療法》、《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而在遠距診療上,牽涉到《醫療法》
、《醫師法》、《通訊診察治療辦法》、《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在交付藥物上,則牽涉到《藥事法》。
石崇良表示,因此,在去年12月8日,衛福部已公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的修正草案,到今年2月6日前將蒐集大眾意見。
其修正內容包含,放寬醫療機構的電子病歷資訊系統可選擇自設或委託具資格的專業機構架設,石崇良指出,以往電子病歷資訊系統是由醫院全權負責,但各醫院的資訊能力不同,不如授權給專業機構建設。
此外,也鬆綁電子病歷可運用雲端服務,不過,雲端服務的儲存地點還是要在境內,並開放可設置交換平台,讓醫療機構可進行跨機構電子病歷交換或利用,不僅有助於遠距醫療,最終目標是希望可以讓電子病歷歸戶到個人。
石崇良指出,以往法規規定電子病歷需有書面同意簽名,但現在只要依照電子簽章法的規定,就可轉成電子檔案,希望完成台灣醫院無紙化最後一哩路。
未來,希望透過科技的運用讓病人有資料自主權,同時重視醫療資料安全性跟品管,在資料應用端,則希望能加速批次巨量資訊運用,讓過去醫療資訊升級為健康資訊,推動資料庫之間的串接,才可以讓健康資訊真正歸人。
(報導/李林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