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O JAPAN 2108-橫濱現場》

BPIPO 今代表台灣與日本、泰國簽訂APAC亞太新藥開發聯盟合約

撰文記者 彭梓涵
日期2018-10-12
圖片來源:本刊資料中心


APAC2

APAC亞太天然藥物開發聯盟今天(12日)由日本製藥協會(JPMA)與台灣BPIPO、泰國政府簽訂三方合作,將遵循生物多樣性獲取與利益分享公約以及名古屋議定書CBD-ABS/NP(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and 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Nagoya Protocol) 指導方針、制定亞洲未來新藥開發策略以及人才培育與技術研發,以促進亞洲天然藥物開發與再利用。並預計將於12/1正式啟動。

BPIPO代表表示,目前許多製藥公司已意識到天然產品開發的潛在能量,由於新藥開發需要許多新技術,包含細菌分離、培養、純化,天然藥物的結構分析、臨床研究等。

為了重振藥物研發公司,APAC計劃考慮與外界合作,此次亞太地區三個國家日本、台灣、泰國天然藥物開發首先響應並正式結盟。未來三方將合作開發,由日方執行人才培育與技術研發,再將技術授權至別的國家。

APAC代表表示,亞洲國家擁有多樣化的自然環境,存在這些環境中的真菌、植物和海洋生物的獨特天然產物是天然化合藥物開發的有利來源。2015年,天然有機物化學家大村智(satoru Omura)教授因為運用遺傳工程創造新化合物並得到諾貝爾生理醫學獎。

因此,APAC認為利用天然產物將非常有潛力作為藥物開發的標的。APAC為了履行創新藥物的開發使命,提出「獲取創新藥物」(ATIM)的概念,描述了亞太地區應該優先解決的事項範圍,首先即是藥物開發聯盟(DA)的成立與法規(RA)的批准。

根據日本藥物種子聯盟網絡(Drug Seeds Alliance Network Japan,DSANJ)也計劃,將建立訊息共享系統以促進藥學界的學術界和研究聯盟代表之間的藥物種子交換、培養亞洲從事藥物開發的年輕科學家,以及確定國際間的合作對象,充分利用豐富的自然資源進行亞洲天然產物的藥物開發生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