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台灣再生醫學學會國際學術研討會

再生醫療臨床應用不遠矣 臺日廠商分享進展

撰文記者 李林璦
日期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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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李林璦
特管法除強調安全與品質外,將力求病人權益保障,包括要求產品要有保險;醫院、治療的項目、可執行醫師與收費方式要透明化;分醫治階段收費。

生物科技日益蓬勃發展,現代創新醫藥的發展,將現代醫學推入了精準治療與分子基因領域。
在創新治療領域中,與免疫療法、基因療法等尖端技術遙相呼應的,便是細胞治療。細胞治療中,與幹細胞相關的再生醫療更被視為最有潛力解決許多過去被視為絕症的治療方法。
台灣再生醫學學會於3月23日於亞東紀念醫院舉辦國際研討會,除了邀請來自美、澳、日、韓與新加坡等各國專家及臺灣產官學研及臨床醫療專家,也邀請到在2015年6月八仙塵爆事件中,以細胞再生治療技術協助臺灣醫界的再生醫學公司,日本J-TEC (Japan Tissue Engineering )以及臺灣瑪旺幹細胞公司在會議中分享臨床經驗。

特管法申請案達32件
石崇良:建議依效果分段收費

去年9月,臺灣通過《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開放細胞治療及微菌叢植入治療,也為國內有需要的患者提供了可以在確保安全性下,開放臨床運用的管道。
亞東醫院副院長邱冠明致詞時表示,再生醫療一直是他很重要的夢想,身為心臟外科醫師,醫生很難從外科手術去改變病人的細胞層次,也因此更展現了再生醫療的重要性,目前政府也積極改善與更新法規,讓研究不再只能在實驗室,而是能實際進入進入臨床,拯救病患。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特管法在遵循自體、安全性與有效性三大原則下規劃,為申請許可制,自公告後至今約有32件細胞療法提出申請,其中佔最大宗的是以自體細胞免疫療法用於治療第四期的實體瘤,達11件。
在審查細胞治療案件時有三大審評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