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錸(6572)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期2017-10-26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博錸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6/10/26 發言時間 16:16:26
發言人 葉麗碧 發言人職稱 首席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2758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9 事實發生日 106/10/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0/2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發行15,000,000股~
25,000,000股,實際發行股數授權董事長於區間內辦理。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按面額計新台幣150,000,000元至250,000,000元,視發行股數而定。
6.發行價格:預計每股發行區間價格暫定為新台幣25-30元,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
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
九十,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股東未拼湊及拼湊不足部
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 本案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
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
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