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映(4155)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調整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日期2017-11-10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訊映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6/11/10 發言時間 16:18:45
發言人 方雨豪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1602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調整暫定 承銷價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06/11/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11/10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4,660,000元,發行普通股
8,46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11月02日
臺證上一字第106180506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2.5%,即
1,058,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計7,408,000股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
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公開承銷股數採80%競價拍賣及20%公開申購配售方
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
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
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每股定為新台幣2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
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而公開申購承銷價,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
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0倍為上限,故暫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2
元。
四、本次現金增資認股之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06年11月15日至106年11月17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6年11月23日至106年11月27日
(3)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06年11月24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6年11月28日
(5)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6年11月29日至106年11月30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6年12月01日
(7)增資基準日:106年12月01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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