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威(1799)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定價日、私募價格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6/11/10 |
發言時間 |
18:51:56 |
發言人 |
許景琦 |
發言人職稱 |
營運長 |
發言人電話 |
(03)666-9596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定價日、私募價格及 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11/10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1/1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一項規定之人擇定特定人,
目前擬已洽定之特定人為本公司董事-中華世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持股10%以上大
股東Eternity Asia Limited。
前述應募人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於上述私募股數內另洽特定人認購。
4.私募股數或張數:1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106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上限30,000,000股,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
分二次辦理,每次發行股數不得超過15,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106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所定之訂價原則定之,以本次
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06年11月10日為定價日,並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22.05元、22.27元及22.23元,擇前一個營業日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22.05元為基準;另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22.39元,取上列二者較高者之22.39元為參考
價格,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
本次實際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新台幣17.92元,符合本公司股東會決議以不低於本公
司定價日前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訂價原則。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用於因應未來營運資金需求、發展新業務、改善財務結構、購置研發設備及長期股權
投資。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營運成長、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以提昇營運成效及其他長期發展之資金
需求所需引進投資夥伴規劃,且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證券
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6/11/10
11.參考價格:新台幣22.3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17.92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募集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
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
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市(櫃)交易。除以上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
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
於接獲金管會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15日內完成股款或價款收足。
(2)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
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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