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錸(6572)公告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106/12/24)

日期2017-11-27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博錸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6/11/27 發言時間 13:54:44
發言人 葉麗碧 發言人職稱 首席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2758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9 事實發生日 106/11/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11/27
2.發行股數:15,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150,000,000元(面額)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
股總數之10%計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每仟股得認購265.44216687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
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12/24
13.最後過戶日:106/12/1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12/2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12/24
16.股款繳納期間:106/12/29~107/1/3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6/11/27。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國泰世華銀行瑞湖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凱基商業銀行營業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股數、計劃項目、
募集金額、資金運用項目、進度、效益及其他一切相關事項,如有因市場狀況及
法令變更或依主管機關指示而需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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