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體(4152) 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美國存託憑證

日期2017-12-0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台微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12/07 發言時間 16:47:07
發言人 葉志鴻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557377#10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美國存託 憑證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6/12/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2/07
2.增資資金來源:
(1)本公司業經106年10月3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20,000,000股額度上限授
   權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國內現金
   增資發行普通股。
(2)12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美國存託憑證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18,000,000股至20,000,000股普通股參與發行美國存託憑證,並授權董事長
 於該範圍內視資本市場情況調整實際發行股數。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依存託憑證實際發行單位數及其價格計算之。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
 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9條第3項規定,不得低於訂價日普通股
 收盤價、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
 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惟實際發
 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前述範圍內,依國際慣例並參考資本市場及彙總圈購情
 形等,洽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
 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8.公開銷售股數:除依相關規定及前揭股東臨時會決議保留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之股份外,其餘擬依前揭股東臨時會決議發行新股總數之85%將全數提撥對
 外公開發行,充作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無(依前揭股東臨時會決議,本公司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
 充作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列入參與海外存
  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研發支出。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存託憑證計劃之主要內
  容,如因公司資金需求情形或市場狀況而需調整、訂定與辦理,提請董事
  會授權董事長先行核決並報告最近期董事會。未來如有因主管機關要求或
  因應客觀環境需要予以修正或變更,此亦包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及暫緩
  或取消存託憑證之發行計畫,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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