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康-KY(6540) 申請終止興櫃買賣,撤銷公開發行,股票由公司負責收購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6/12/08 |
發言時間 |
19:31:57 |
發言人 |
喬石瑞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6583899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終止股票櫃檯買賣案 及停止公開發行案於櫃買中心重大訊息記者會 |
符合條款 |
第 |
43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12/08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12/08
2.公司名稱: 喜康(開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經106年12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終止股票櫃檯買賣案
及停止公開發行案,並於106年12月8日18時30分在櫃檯買賣中心召
開記者會說明,新聞稿內容如下:
本公司(喜康(開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興櫃股票代號:6540)
因考量公司未來發展、整體業務規畫及經營策略,
於106年12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
撤銷股票公開發行,由於本公司董事之持股總計未達2/3,
故擬提呈於107年2月1日召集股東臨時會決議。
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國興櫃公司
終止股票櫃檯買賣應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
外國興櫃公司終止股票櫃檯買賣者,應至少由公司及其獨立董事
以外之全體董事負連帶責任承諾收購公司股票,故擬由本公司負責收購股份。
本公司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
『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及
『外國興櫃公司終止股票櫃檯買賣應注意事項』辦理相關事宜,
預計終止登錄興櫃股票日期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
6.因應措施:有關終止興櫃交易及撤銷公開發行議案,
本公司已於106年12月8日之董事會提案討論通過,
並預計於107年2月1日之股東臨時會決議,
相關收購資訊本公司將於櫃買中心公告終止櫃檯買賣日之
次一營業日前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國興櫃公司終止
股票櫃檯買賣應注意事項』,本公司及本公司除獨立董事以外之
全體董事應負連帶責任承諾收購本公司在外流通股票,
本公司預計由本公司承諾收購,收購價格依相關法規規定定之。
最終收購價格將於終止興櫃交易日前公告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