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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15 | 發言日期 | 107/02/01 | 發言時間 | 19: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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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喬石瑞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6583899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7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私募可轉換公司債 | ||||
符合條款 | 第 | 15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2/01 |
說明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7/02/01 2.重要決議事項:決議通過辦理私募可轉換公司債案。 一、本公司決議將於適當時機,依公司資金需求及市場狀況,辦理私募可轉換公司債 ,並授權董事會於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ㄧ年內辦理。 二、本次辦理私募可轉換公司債之主要條件如下: (一)、發行總額:不超過美金壹億伍仟萬元。 (二)、發行面額、利率、匯率、擔保品、受託人、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轉換基準 日及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發行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等均未定,未來悉依 發行辦法為之。 (三)、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 (四)、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及方法: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五)、特定人選擇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授權董事會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依法處理之。 如擬選擇策略性投資人為應募人,該策略性投資人應係指藉本身經驗、 技術、知識、品牌或通路等,經由產業垂直整合、水平整合或共同研究 開發商品或市場等方式,以協助本公司提高技術、改良品質、降低成本 、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之個人或法人。其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 益,在於因應本公司營運發展之需,擬藉由私募投資人協助本公司強化 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 (六)、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因應公司營運所需,並為開拓國際市場及未來長期業務發展之需求, 並考量以私募方式籌資之發行成本、時效性及便利性,擬以私募方式 辦理。 2.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改善財務結構、強化競爭力 及提升營運效能。 三、就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之權利、義務及其他相關事宜,以及本次私募計畫之主 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數額、發行價格、發行期間、發行條 件、實際轉換價格及條件之訂定及預計達成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及 /或其指定之人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並參酌市場狀況訂定、調整與辦理。未來 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授 權董事會及/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四、授權董事 Raco Ivan Jordanov 及/或 Raco Ivan Jordanov指定之其他董事,全 權處理本議案所述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洽定應募人等事項,並代表本公司協商及 簽署本私募案之一切相關文件並辦理相關程序。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