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88 杏昌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3/05 發言時間 17:28:56
發言人 李映芬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26-1166#51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案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05
2.公司名稱:杏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10年03月05日董事會決議本公司109年度員工酬勞3,907,502元及
董監酬勞11,722,506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