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輝(1734)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日期2021-08-04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4 杏輝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0/08/03    發言時間      17:10:35
發言人      樓怡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0-3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03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郭修吉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的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 96,070,179權;經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93,502,248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279,563權)
占表決權總數 97.32 %
反對權數: 1,401,940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401,940權)
無效權數: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0權)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1,165,991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165,991權)
本案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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