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82 視陽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3/10 發言時間 19:02:07
發言人 李重儀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968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
符合條款 第 44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10
2.公司名稱:視陽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0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員工酬勞新台幣28,552,583元
及董事酬勞新台幣2,441,287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2)與110年度認列之費用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