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54 樂威科-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3/15 發言時間 14:40:28
發言人 張文蒨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325-2295
主旨 本公司不繼續辦理前經110年7月15日股東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第二次、第三次案。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1/03/15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0/07/15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0年7月15日股東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上限15,000仟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並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2)本公司已於110年9月7日收足款、9月22日完成第一次私募發行5,404,500股。
現今考量實際市場狀況及時效性與可行性,預計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剩餘兩次
私募之計畫,故不再繼續辦理110年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第二次、第三次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