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生醫(6827)訂6/20召開股東會

日期2025-03-28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27 巨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3/28    發言時間    15:53:35
發言人    王先知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91-03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會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IEAT會議中心10樓第二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3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14年04月14日至114年04月23日止(郵寄者以114年04月23日
    17:00時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
 (2)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五路66號10樓之1。
 (3)相關事宜: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
    及標點符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
    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