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612 奈米醫材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8/17 發言時間 15:51:07
發言人 朱詩愷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6579530
主旨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本公司112年8月9日公告之投資案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17
2.公司名稱:應用奈米醫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2年8月9日公告香港子公司「應用奈米醫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對大陸子公司「碩創(上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增加投資,並於經濟部投資審
議委員會核准後始得執行。
今日(112年8月17日)接獲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函文,核准本投資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