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91 晶碩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1/30 發言時間 10:07:52
發言人 王景祥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298808
主旨 澄清113年1月30日新聞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1/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30
2.公司名稱: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節錄如下:「展望2024年,晶碩預估,中國大陸市場因基期較低,且當地市
場規模仍在擴張,年增率估可達20%,而日本市場則受惠持續切入新客戶、新產品,可望
維持雙位數的年增率。至於歐洲市場也可望有雙位數成長,主要反映去年第3季已取得當
地矽水膠日拋證照,2024年矽水膠日拋產品出貨將攀升。」
「法人指出,晶碩在代工事業動能延續,今年成長動能將來自美妝事業成長,配合新品
挹注下,第1季營收有望季增個位數;大陸市場今年同樣成長可期,加上基期較低,年增
率可望達20~30%,加上日本、歐美市場,年營收可增達雙位數、約10~15%,有機會突破
70億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上述報導中,關於2024年第一季和全年營收成長之預估係媒體與法人推測之
訊息,謹此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
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