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4105)5/30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4-01-30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05 東洋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1/30    發言時間    17:05:27
發言人    張國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6525999-2339
主旨    公告召開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1/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5樓(南港展覽館1館5樓501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民國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審計委員會成員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報告。
(4)民國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民國一一二年度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訂於113年2月5日起至113年2月15日止,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以書面方式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凡有意
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13年2月15日下午1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
『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
3樓G棟本公司財務部,電話:(02)2652-5999。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
及192條之1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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