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湛(2070)公開收購豪展(4735)股權案,收購對價已匯入專戶

日期2024-01-08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070 精湛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1/08    發言時間    12:03:04
發言人    徐世恩    發言人職稱    財會及公司治理主管    發言人電話    07-6937937
主旨    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豪展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本次收購對價已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符合條款    第    3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1/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公開收購豪展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本次預定收購股數之
對價已於民國113年1月8日全數匯入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
收購專戶,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
公告。
3.因應措施: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下,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
次日起算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至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予元大證券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
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算,
係以應賣人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
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
(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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