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弘(1780)因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裁處罰鍰10萬元

日期2022-12-0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1780 立弘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12/02    發言時間     17:58:53
發言人     楊幸慧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7030209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裁處罰鍰 新台幣10萬元
符合條款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111/12/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2/02
2.發生緣由: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22日派員至本公司進行稽查
 「三氯甲烷」結餘量計50.666公斤,運作量達分級運作量50公斤以上,違
  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遭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
  鍰。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次係因疫情關係,供應商(期貨)船期不穩定,
  導致不同供應商貨品突然到貨,致存量超量,稽查當日結餘37.53公斤,已
  低於分級運作量基準,未來將注意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規定辦
  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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