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藥(6562):聯亞生技接獲衛福部請求返還COVID-19疫苗採購賸餘款起訴狀

日期2024-04-1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62 聯亞藥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11    發言時間     18:33:47
發言人     范瀛云    發言人職稱     行政管理中心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5977676
主旨      代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民事起訴狀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2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代表人:莊人祥
  被告:本公司之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長怡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
4.事實發生日:113/04/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起訴狀,原告請求被
     告返還COVID-19疫苗採購賸餘款195,506仟元。
  (2)請求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6.處理過程:已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此訴訟係屬起訴階段尚未有結果,故對母公
  司聯亞生技開發(股)公司財務業務暫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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