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949 沛爾生醫-創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3/14 發言時間 16:38:25
發言人 宋明潭 發言人職稱 法務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87911789
主旨 本公司11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4
2.公司名稱:沛爾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累積虧損新台幣817,845,700元,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法提報113年股東常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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