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796 晉弘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13 發言時間 13:44:58
發言人 鄭竹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9886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工業東二路1號2樓(科技生活館牛頓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但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提
案權受理期間、受理處所及受理方式如下:
1.受理期間:自民國113年4月15日至民國113年4月24日止。
2.受理處所: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竹市東區園區二路11號6樓)。
3.受理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親辦者,請於113年4月24日下午17時
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以供董事會備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則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
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4.其餘相關事宜依公司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