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77 瑩碩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8/09 發言時間 15:32:28
發言人 陳志賢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50421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110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部份條文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8/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8/0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10/1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0/10/15董事會決議修訂「110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
辦法」部分條文。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變動緣由:配合本公司營運所需,修正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時程。
(2)修訂前條文:
八、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
資本額變更登記。
(3)修訂後條文:
八、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五)本公司如依本辦法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應於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
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