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康(6242)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林宏源及獨董黃釋瑩二位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24-05-2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42 立康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7    發言時間    14:58:00
發言人    莊祐霖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20124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林宏源 及獨立董事黃釋瑩二位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宏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宏源
 獨立董事:黃釋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股東會同意在無損及本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解除下列競業
 禁止:
 (1)法人董事代表人林宏源擔任「惠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508)」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黃釋瑩擔任「得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464)」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表決時出席
股東表決權數:23,225,41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2,853,947權)
贊成權數:   23,169,901權,佔表決權數99.76%
反對權數:       29,757權,佔表決權數 0.13%
無效權數:            0權,佔表決權數 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25,759權,佔表決權數 0.1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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