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41 泰福-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6/14 發言時間 15:01:47
發言人 閻雲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010518
主旨 本公司與中裕新藥(4147)就抗體藥物複合體(Antibody-Drug Conjugates, ADC)及雙特異性抗體藥物複合體(Bispecific antibodies, BsAb)開發生產合作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6/14
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中裕新藥(4147) 6月14日(星期二)共同宣布,就抗體藥
物複合體(Antibody-Drug Conjugates, ADC)及雙特異性抗體
(bispecific antibodies, BsAb)開發生產合作,雙方皆擁有優
異團隊、先進研發技術與設備,將從前端研發到生產與銷售攜
手並進,期在CDMO市場攻下一城。
雙方皆具備研發與CDMO量能,本公司主要為開發生物相似藥與
CDMO業務,設立於台灣的實驗室除負責前端細胞株開發、種源
細胞篩選與建立,以及初期生物製程開發外,更具備執行與承
接生產技術更高的CDMO業務能力。
中裕新藥專研愛滋病蛋白質新藥開發,其竹北蛋白質抗體藥物
廠已多次大規模生產蛋白質單株抗體藥物,且已獲美國FDA正
式查廠通過。中裕將全力投入並提供泰福及業界客戶委外製程
開發、技轉放大、GMP批次生產等CDMO服務。
雙方合作將製程升級到可以承接生產技術挑戰性更高的抗體藥
物開發生產,本公司主攻前端基因發展、試產等開發後,交由
中裕新藥進行藥物生產製造,在生產量能與成本控管均能有效
控制成本,發揮綜效效益,未來產品更具有未來競爭力。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