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712 長聖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8/02 發言時間 10:33:30
發言人 許錦婷 發言人職稱 專案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252888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8/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8/02
2.公司名稱:長聖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1)工商時報B06版
(2)經濟日報C04版
6.報導內容:
(1)工商時報B06版
A.報導標題:長聖細胞治療產品 衛福部核准
B.報導內容:長聖表示,該公司與中附醫醫院合作申請,以自體免疫細胞
DC-CIK(WT1)治療「實體癌第四期」計畫案獲衛福部核准,合作通過的
治療包括乳癌與大腸直腸癌。
(2)經濟日報C04版
A.報導標題:長聖績增27% 創新高 兩項新細胞治療技術助攻 法人看好下
半年將逐季成長
B.報導內容:...長聖日前宣布,該公司以CAR-T異體細胞治療實體癌症的
技術,獲美國及歐盟專利,今年底前可望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申請人體臨床試驗,...。
7.發生緣由:111/08/02工商時報B06版及經濟日報C04版報導。
8.因應措施:
(1)DC-CIK為本公司於109/05/04獲衛福部核准通過之產品,因DC-CIK(WT1)係
同衛福部公告特管辦法附表三DC-CIK細胞治療技術項目,本公司進一步優
化此產品特性獲衛福部核准通過。
(2)本公司臨床試驗相關事宜及時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
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